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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房价】高房价,不可承受之重 |
【fangjia】2010-10-21发表: 高房价,不可承受之重 9月底,细化房地产调控“国十条”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,再度给今年以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加码。政策出台,及时遏制了8月份以来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过热迹象,使调控的效果得以进一步显现。在市场普 高房价,不可承受之重9月底,细化房地产调控“国十条”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,再度给今年以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加码。政策出台,及时遏制了8月份以来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过热迹象,使调控的效果得以进一步显现。 在市场普遍怀疑本轮调控又将以“屡调屡涨”的局面结束时,国家再次给调控加码,彰显了调控取得成功的决心。但另一个问题逐渐凸现,近年来,为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,“国六条”、“国八条”、“国十条”等短期政策不断出台,但政策被市场消化的节奏越来越快,使人们对调控的效果普遍感到心里没底。因此,在出台短期政策之外,加快推进长期制度改革、去除积弊、寻找改革新出路迫在眉睫。 在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的背景下,由于住房需求持续增加,住房问题的压力在较长时期内仍然存在。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介绍,2009年中国城镇化发展水平达到46.6%,保守估计,到2020年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55%。按照相关规划,未来10年中国的人均居住面积将达到35平方米,而2008年这一数字为28平方米左右。这意味着未来10年全国城市住宅的需求会达到42亿平方米,相当于每年新增4.2亿平方米。如果考虑到2020年中国总体上的城市化率将达到55%左右,平均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,那么加上这部分新增城市人口,未来每年产生的真实住宅需求将在8亿平方米左右。对住房供应是个巨大的压力。 “快速城镇化阶段,大量居民需要改善住房条件,以及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,决定了我国的住房制度发展,不能走高房价、高泡沫、高耗能、大户型的道路,应该以满足居民自住为主要目标。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说。 住房建设以满足居民自住为主要目标,也就是说,房子盖了应该用于居住,而不是投资炒作。然而,在一些城市,一边是需要住房的大量居民买不起房,另一边则是许多房屋空置,购房者买了房并没有用于居住。 住房既是消费品,也是投资品,近年来这样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。“但是在当前的中国,更需要住房体现消费品特性,主要用于居住。”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表示,此前一段时期房地产的投资品特性过于浓厚,使得房地产市场充满投机气氛,导致房价在短期内过快上涨。 自9月份以来,部分城市再度出现量价快速上涨的现象,楼市重现过热苗头。9月底,有关部门再次出台五项措施,如要求停止对购买第三套房发放贷款,购房首付提高到30%,部分城市限制新购房套数等。10月份,市场再度降温。 “五项措施的指向非常明确,就是进一步严厉的抑制投机。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认为,“比如停止发放第三套房贷,如果不能贷款,对炒房人而言,炒房的成本和风险就会大大增加,会撤出市场。” 同时,从去年底本轮调控启动之初,就始终强调要努力增加供应,尤其是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供应。随着调控政策落实,土地供应持续增加、楼市供不应求的情况有所缓解,房价上涨预期得到遏制,投机性需求被有效抑制甚至离场。住房回归消费品特性的转变正越来越明显。但同时我们也在期待着高房价的理性回归,但愿理性的房价不再是一个传说。 |